詐欺(取財未遂) 以可向檢調關係人行賄、擺平廢棄物案為由向他人索討50萬元,犯詐欺取財未遂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二審上訴駁回確定。(一、二審判決書均明載被告為現任苗栗縣議員。)
羅貴星
民進黨・苗栗縣第02選舉區・第11屆
經歷
2022-11-26–現任 111年縣市議員(苗栗縣第02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當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2020-01-11–現任 第10屆立法委員(苗栗縣第01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參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2018-11-24–現任 107年縣市議員(苗栗縣第02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當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2014-11-29–現任 103年縣市議員(苗栗縣第02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參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2010-06-12–現任 99年鄉鎮市民代表(苗栗縣三義鄉三義鄉) 無黨籍及未經政黨推薦 當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司法判決
判決結果不代表最終定罪;未定讞案件當事人依法受無罪推定保障。
相關爭議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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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 已起訴
爭議 2020年5月,苗栗縣三義鄉廖男於土地堆置廢棄物,事後擔心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羅貴星知悉後聲稱與檢調人員關係良好,願以150萬元協助處理;經雙方討價還價後,羅表示至少需要50萬元;廖男最終未支付金額,錄音存證雙方對話送交檢調處理。7月20日,經苗栗地檢署偵結,全案以詐欺取財未遂罪嫌起訴。
財產申報
金額由程式自動解析監察院公報 PDF,可能有解析誤差;土地/建物因多數逾五年免申報價額,僅列筆數。請點出處核對。
政治獻金
111年苗栗縣議員選舉
個人捐贈收入NT$ 514,000
營利事業捐贈收入NT$ 300,000
其他收入NT$ 159
大額捐贈者(營利事業全列、個人前 20)
| 捐贈者 | 類別 | 金額 |
|---|---|---|
| 張哲嘉 | 個人 | NT$ 100,000 |
| 潘逸峯 | 個人 | NT$ 100,000 |
| 能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營利事業 | NT$ 100,000 |
| 力方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營利事業 | NT$ 100,000 |
| 加賀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營利事業 | NT$ 100,000 |
| 張柎溢 | 個人 | NT$ 100,000 |
| 劉碧芳 | 個人 | NT$ 60,000 |
| 謝陳安子 | 個人 | NT$ 50,000 |
| 林加明 | 個人 | NT$ 50,000 |
| 林忠伸 | 個人 | NT$ 20,000 |
| 洪團樟 | 個人 | NT$ 10,000 |
| 邱明俊 | 個人 | NT$ 8,000 |
| 賴永宗 | 個人 | NT$ 6,000 |
| 李德盛 | 個人 | NT$ 5,000 |
| 吳家達 | 個人 | NT$ 5,000 |
金額由程式彙總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整批電子檔,分類依申報之收支科目;請點出處至平臺核對原始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