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預備行求賄賂罪 有期徒刑8月、褫奪公權3年確定(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3026號程序駁回上訴)
張振亮
民進黨・屏東縣第02選舉區・第11屆
本人已非現任:2024年8月22日最高法院就預備行賄罪判刑8個月定讞,內政部公告依法解職;非選罷法所定遞補事由,遺缺不再遞補。以下為其任內(第11屆當選時)之公開資料。
經歷
2023-11-10–現任 屏東縣議員(屏東縣第02選舉區,吳亮慶當選無效缺額遞補) 遞補就任
2024-08-22–2024-08-22 2024年8月22日最高法院就預備行賄罪判刑8個月定讞,內政部公告依法解職;非選罷法所定遞補事由,遺缺不再遞補 解職
司法判決
判決結果不代表最終定罪;未定讞案件當事人依法受無罪推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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