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治罪條例(詐領公費助理費) 詐領公費助理費案,一審依「共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4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30萬元,犯罪所得279萬餘元沒收。一審判決,尚得上訴、未定讞。(判決書未隱名;刑度依一審主文。)
陳治雄
國民黨・新竹市第03選舉區・第11屆
經歷
2022-11-26–現任 111年縣市議員(新竹市第03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當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2018-11-24–現任 107年縣市議員(新竹市第03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當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2014-11-29–現任 103年縣市議員(新竹市第03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當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2009-12-05–現任 98年縣市議員(新竹市第03選舉區) 無黨籍及未經政黨推薦 參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司法判決
判決結果不代表最終定罪;未定讞案件當事人依法受無罪推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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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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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土地 2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建物 5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存款 NT$ 1,011,461
現金 NT$ 215,377
事業投資 NT$ 15,000
債務 NT$ 16,500,000
出處 監察院財產申報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