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總覽 經歷
2022-11-26–現任 111年直轄市議員(臺北市第01選舉區) 無黨籍及未經政黨推薦 當選
2018-11-24–現任 107年直轄市市議員(臺北市第01選舉區) 無黨籍及未經政黨推薦 當選
2014-11-29–現任 103年直轄市市議員(臺北市第01選舉區) 無黨籍及未經政黨推薦 當選
2010-11-27–現任 99年直轄市議員(臺北市第01選舉區) 無黨籍及未經政黨推薦 當選
2006-12-09–現任 95年直轄市議員(臺北市第01選舉區) 無黨籍及未經政黨推薦 當選
2002-12-07–現任 91年直轄市議員(臺北市第01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當選
1998-12-05–現任 87年直轄市議員(臺北市第01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當選
1994-12-03–現任 83年直轄市議員(臺北市第01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當選
司法判決
判決結果不代表最終定罪;未定讞案件當事人依法受無罪推定保障。
尚無資料
相關爭議報導
以下為維基百科與所附媒體報導之整理,屬外部報導與指控,
非本站認定之事實,亦未經本站逐筆查核。法律狀態以司法、官方資料為準;
未定讞前當事人依法受無罪推定保障。狀態標示係依報導文字研判,僅供參考。請逕點各筆出處核對。
部分內容改寫自維基百科,依 CC BY-SA 4.0 授權。
事件及爭議 查無不法
事件及爭議 宏福集團掏空案 陳政忠作為宏福機構關係企業的創辦人兼大股東,被控自1993年起陸續掏空宏福建設資產,並涉嫌人為操縱宏福建設股價,獲取的不法利益高達新台幣60餘億元。2001年,台北地檢署依背信、詐欺、業務侵占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等多項罪名對其提起公訴,並求處15年重刑。 案件進入審理後,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其操縱股票、背信及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等罪名成立,重判有期徒刑20年,這在當時是單一案件有期徒刑的最高刑度。陳政忠不服判決,隨後提起上訴。此案在司法體系中纏訟二十餘年,期間高等法院更三審一度認定難以證明陳政忠親自下令宏福建設作案,因而改判無罪。 然而,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後,高等法院…
整理日期:2026-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