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治罪條例(詐領公費助理費) 擔任澎湖縣議員期間詐領公費助理費。一審(澎湖地院112年度訴字第18號)依「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二審認罪,撤銷改判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經認罪定讞,並依法解職。(判決書將姓名末字去識別化為「歐中」;刑度依二審主文。)
歐中慨
國民黨・澎湖縣第01選舉區・第11屆
本人已非現任:因詐領助理費認罪定讞,依法解職。以下為其任內(第11屆當選時)之公開資料。
經歷
2014-11-29–現任 103年鄉鎮市長(澎湖縣馬公市) 中國國民黨 參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2009-12-05–現任 98年縣市議員(澎湖縣第01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當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2008-01-12–現任 第07屆立法委員(澎湖縣澎湖縣選舉區) 無黨籍及未經政黨推薦 參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2005-12-03–現任 94年鄉鎮市長(澎湖縣馬公市) 中國國民黨 參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2002-01-26–現任 91年縣市議員(澎湖縣第04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參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1998-01-24–現任 87年縣市議員(澎湖縣第04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當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司法判決
判決結果不代表最終定罪;未定讞案件當事人依法受無罪推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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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無資料
財產申報
金額由程式自動解析監察院公報 PDF,可能有解析誤差;土地/建物因多數逾五年免申報價額,僅列筆數。請點出處核對。
2025
土地 6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建物 1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存款 NT$ 11,632,493
有價證券 NT$ 20,410
事業投資 NT$ 12,000
債務 NT$ 7,000,000
出處 監察院財產申報公報
2024
土地 10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建物 2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存款 NT$ 5,358,752
有價證券 NT$ 20,410
事業投資 NT$ 12,000
債務 NT$ 8,000,000
出處 監察院財產申報公報
2023
土地 10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建物 2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存款 NT$ 5,047,723
有價證券 NT$ 20,410
事業投資 NT$ 42,000
債務 NT$ 6,000,000
出處 監察院財產申報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