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Office Watch 政治人物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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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

曾煥嘉

國民黨・新北市第05選舉區・第11屆

經歷

2022-11-26–現任 111年直轄市議員(新北市第05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當選
2018-11-24–現任 107年直轄市市議員(新北市第04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當選
2014-11-29–現任 103年直轄市市議員(新北市第04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當選
2010-11-27–現任 99年直轄市議員(新北市第04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當選

司法判決

判決結果不代表最終定罪;未定讞案件當事人依法受無罪推定保障。

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 一審共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4年。2025年1月一審判決,尚未定讞。

相關爭議報導

以下為維基百科與所附媒體報導之整理,屬外部報導與指控, 非本站認定之事實,亦未經本站逐筆查核。法律狀態以司法、官方資料為準; 未定讞前當事人依法受無罪推定保障。狀態標示係依報導文字研判,僅供參考。請逕點各筆出處核對。 部分內容改寫自維基百科,依 CC BY-SA 4.0 授權。

爭議 查無不法

爭議 被控賄選 曾煥嘉涉嫌在2011年為其父曾文振在新北市立委選舉中賄選,在2012年1月,被新北地檢署依賄選罪起訴,後因失聯被通緝。一、二審皆認定相關事證不足,判曾煥嘉無罪。 詐貸 曾煥嘉與其父曾文振,被控共謀隱瞞凶宅訊息,向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林口分社詐貸1200萬元,一審新北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曾文振6個月、曾煥嘉5個月;二審高等法院考量2人坦承犯行,於2023年11月改判曾文振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曾煥嘉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全案確定。 貪污 曾煥嘉涉嫌在2016年至2017年詐領助理費新臺幣128萬多元,新北地院在2025年1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

詐貸 一審

詐貸 曾煥嘉與其父曾文振,被控共謀隱瞞凶宅訊息,向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林口分社詐貸1200萬元,一審新北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曾文振6個月、曾煥嘉5個月;二審高等法院考量2人坦承犯行,於2023年11月改判曾文振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曾煥嘉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全案確定。

貪污 一審

貪污 曾煥嘉涉嫌在2016年至2017年詐領助理費新臺幣128萬多元,新北地院在2025年1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

財產申報

金額由程式自動解析監察院公報 PDF,可能有解析誤差;土地/建物因多數逾五年免申報價額,僅列筆數。請點出處核對。

2026
土地 20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建物 46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存款 NT$ 10,773,515
有價證券 NT$ 295,358
事業投資 NT$ 39,342,800
債務 NT$ 194,686,117
2025
土地 20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建物 46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存款 NT$ 10,296,873
事業投資 NT$ 39,382,800
債務 NT$ 214,554,143
2024
土地 22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建物 46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存款 NT$ 10,602,469
事業投資 NT$ 49,298,200
債務 NT$ 232,111,309
2023
土地 23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建物 51 筆(取得價額見公報)
存款 NT$ 13,304,420
事業投資 NT$ 58,123,933
債務 NT$ 259,52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