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治罪條例(詐領公費助理費) 與曾任桃園市議員之配偶李雲強,以徐、盧、楊姓等人頭助理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等共289萬餘元。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配偶李雲強判8年10月)。孫韻璇否認犯行並提起上訴,二審審理中、尚未定讞。(判決書未隱名;刑度依一審主文,並經聯合報、自由時報、中央社等報導。)
孫韻璇
國民黨・桃園市第02選舉區・第11屆
經歷
2022-11-26–現任 111年直轄市議員(桃園市第02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當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2018-11-24–現任 107年村里長(桃園市龜山區精忠里) 無黨籍及未經政黨推薦 當選
出處 中選會候選人資料
司法判決
判決結果不代表最終定罪;未定讞案件當事人依法受無罪推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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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申報
金額由程式自動解析監察院公報 PDF,可能有解析誤差;土地/建物因多數逾五年免申報價額,僅列筆數。請點出處核對。